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第一期“人大青年说”活动

泉州 更新于:2025-06-1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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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强对市人大机关青年干部的培养,着力打造一支“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解”的青年干部队伍,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第一期“人大青年说”活动,预算工委、办公室、侨台民宗工委、法工委4名青年干部围绕“社会信用立法”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思考收获,充分展示了机关青年干部积极向上、担当进取的精神风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副主任黄阳春、樊美清、高向荣、李文生、黄辉灿,秘书长朱亮参加活动。

    “人大青年说”为机关青年干部搭建了一个展示自我、交流思想、拓展视野的学习平台,活动将着重围绕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让青年干部通过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为常委会提供决策参考和服务保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持续深化“人大青年说”平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将平台建设与人大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度融合。通过搭建展示舞台、创设交流场景,引导青年干部从“幕后”走向“台前”,聚焦时政热点论“天下事”,立足履职实践讲“身边事”,切实发挥思想引领、力量凝聚、成长赋能作用,全力将“人大青年说”打造成为彰显人大特色、展现青年风采的品牌阵地,以更高质量的人大工作成效,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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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体系的学习和思考

    预算工委财经科科长 郑良春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郑良春科长从全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视角、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历程、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个层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分享。

    首先,对美国、日本、德国、亚洲四小龙等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进行比较,总结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是在市场和行业组织发育不完全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优势的结果,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

    其次,从中办、国办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解读了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迈向更高更好的发展新境界。

    最后,在充分肯定泉州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指出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丰富“信用+”的多场景便民服务、深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


    关于泉州市社会信用等条例立法的思考

    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黄永泉



    黄永泉副科长从“是否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各类主体”“立法应更加突出泉州特色亮点”两个方面,与大家分享了学习思考。

    在深入学习对比各涉信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基础上,他建议将“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加强经营主体、自然人自身信用建设”等内容纳入泉州社会信用条例。

    在突出地方特色亮点方面,他指出泉州是全国著名侨乡、海丝源头、世遗之城以及“晋江经验”发祥地,富有浓郁的闽南文化氛围。紧接着从鲤安信局谢瑞生家族生死考验下坚守承诺的侨批诚信故事讲起,建议将侨务、民营经济等元素嵌入泉州信用制度设计,并开创性地提出“探索将华侨历史遗存纳入信用文化保护体系”“推动与东南亚、‘一带一路’沿岸国家合作建设跨境电商信用体系”“构建涵盖‘融资扩容、监管提效、创新激励、法治护航、场景赋能’的民营经济全链条支撑体系”等,让人眼前一亮。


    信用融入人生——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及启示

    侨台民宗工委综合业务科科长 郑景



    郑景科长围绕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差距分析和启示思考三个维度,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路径与发展方向。在介绍杭州经验时,她着重强调了三大创新突破。

    首先,构建了以《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框架,配套制定了87项专项制度和62类场景实施细则,形成了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信用法治体系。

    其次,在全国率先推出多项政务诚信建设政策措施,推动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信用报告改革、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创新打造“钱江分”信用应用体系,在租房、阅读、医疗、低空经济等多个民生领域推出“信用+”场景,显著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此,她提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参考路径:一要加快推进《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程,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构建“信用泉州”法治体系;二要借鉴杭州“公务员信用码”经验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并将政务诚信条款前置,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三要着力培育泉州特色“刺桐分”信用品牌,重点在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动信用建设从“追赶”向“引领”跨越,为泉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对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几点思考

    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 林航



    林航科长围绕《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信用激励条款和政务诚信建设两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展现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独到见解。

    首先,他分享了广州人大“一不写,两必写”的立法原则(即“不写照样可以干的不写”“不写不能干的必须写”以及”不写清楚不好干的必须写清楚“)。

    随后,他指出当前条例中关于信用激励条款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影响政策落实。为此,建议依照"不写清楚不好干的必须写清楚"这一原则,在信用激励条款中要求政府在一年内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法规的可操作性。

    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他创新性地提出探索建立"政府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政府履约责任。同时借鉴古代离任审计做法,将政府承诺兑现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围,确保政策连续性。

    这些建议既立足当前实际,又着眼长远发展,为完善条例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特别是关于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设想,体现了较强的创新性,对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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